节能评估业务介绍
评估程序:
节能评估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前期准备、选择评估方法、项目节能评估、形成评估结论、编制节能评估文件、根据评审意见对评估文件进行修改完善等。
目前甘肃省节能评估程序有以下几种情况:
甘肃省一级项目,编制单位编制完成后,报送省政府政务大厅,由省评审中心进行评审(无需编制单位支付评审费),评审后由省评审中心出具评审意见后,编制单位进行评估报告修改,修改完毕报送省发改委,由省发改委出具批复,项目结束;
兰州市项目,需要委托两家机构一家机构负责编制,另外一家机构负责评审,最终拿编制报告和评审意见由兰州市发改委出具批复;
兰州新区项目由编制单位直接报送至新区经发局能源科,由新区经发局能源科出具批复,项目结束;
其他地州市具体报审流程请询问当地发改委。
节能评估机构在编制节能评估文件时,应与项目建设单位充分沟通。报送节能审查的节能评估文件应由节能评估机构和项目建设单位分别加盖公章。